西安庭院設計:庭院設計的四大原則!
來源:www.ddc580.com | 更新時間:2025/8/23 10:05:44

庭院設計的四大原則
一、協調原則
你可能碰到過這樣的情況:有的庭院單看還不錯,但是把它和建筑搭配起來看,卻有一種怪怪的感覺,這就是不協調。
協調關乎庭院是否形成“不突兀”的整體感受 ,呈現一種和諧之美,對于庭院來說,它包括三個方面:
(1)庭園與周邊環境協調一致,能利用的部分則借景,不協調的部分則視覺遮蔽;
(2)庭園與建筑渾然一體,確保庭院的整體設計風格與房屋外觀相得益彰。無論是選擇傳統的、質樸的、地中海的、現代的、極簡主義的風格,都要與建筑外表相適配;
(3)園內的各組成部分都要有機相連,過渡自然。
二、均衡原則
庭院的結構和平面上需要講究均衡,庭院要素的位置、形狀、比例和色彩,在視覺上要適宜,避免一邊過重、一邊過輕的不平衡感。
同時。我們也可以利用這個人的視覺習慣——近大遠小透視原理,讓在近處的樹比遠處的體量稍大一些,會使庭院看起來比實際大。
三、統一原則
庭院里會有多種的元素,多則易亂。這時候,就要懂得用統一的手法,將不同的事物 進行統一化。想要達到統一,核心要義就是增加不同事物的共同點,可以有以下具體辦法:
(1)布置景觀要素時盡量用單數,如“3、5、1”這樣的數量。因為雙數會讓人不自覺地從視覺上把事物分成兩半:四個分成兩個兩組,兩個的分成兩個一個的組,于是就沒了凝聚力;
(2)增加不同元素不同區域之間的聯系。這可以給多種元素增加統一的背景來加強聯系、對兩種(或多種)物體創造對稱和均衡的關系;
(3)增加主體元素—有一個比較重的東西去統一組織一些零散的東西,空間就統一起來了。
四、多樣原則
一個大面積的庭院,如果只有一種空間體驗會顯得單調無趣。所以創造多樣性,就可以像這樣:
有靜觀的空間,就需要有動觀的空間;
有開敞的空間,就需要有半開敞空間、封閉空間......